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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稅政策應審慎評估 (台灣時報 社論 2010.2.27)│在不妨害國家利益前提下,政府本來就應該照顧全民,刪除「營運總部」租稅優惠仍須三思。 「產業創新條例草案」在行政院院會中做出決議,將刪除原來的第三十條。該條文提供全球五百大企業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時,可以獲得百分之十五的營業所得稅優惠,低於一般企業的百分之二十。在遭到行政院決定刪除之後,受到衝擊的四室內設計大企業嚴厲抨擊,並且上電視談話節目爭取恢復,也引發社會不同議論。我們呼籲政院務必謹慎從事,以免在關鍵時刻做出錯誤決策,扼殺了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大契機! 事實上,任何公共政策的決策基本原則,都應該要有「成本效益分析」做為決策的基礎。如果一個決策的「效益」顯著大於「成本」,而且沒有其他重大的政治或社會成本時,那麼這樣的決策就可以採行。依這種基本原則汽車借款來看,我們很遺憾地發現,無論是支持或反對這項優惠措施的方面,都沒有提出足夠充分的基礎,來支持自己的論述。乃至於這項重大的決策淪為一種「意識形態」的決策。如果號稱要進入已開發國家之林的台灣,還是以這種模式在進行重大決策,則國家未來的前途令人擔憂。 支持這個作法的大企業認為:提供比原來百分之二十的公司所得稅率要低個百分之五的優惠稅率,可以讓國際大個人信貸企業將其營運總部放到台灣,可能帶來「數百億」的投資和其他效益。這明明是「穩賺不賠」的生意,政府為何為了「公平」要犧牲掉這樣的「賺錢生意」?然而,沒有人提供具有說服力的資料或公信力的研究,來支持這種政府的措施是「穩賺不賠」的生意。 相反地,行政院目前的想法認為:既然只有四家國內大廠有機會享受這種優惠,而且其他國際大廠選擇在國內投資的評估標準並不G2000只有租稅優惠一種,因此可以取消這項優惠。但為了平息幾大企業之「怒氣」,提醒他們可以利用產創條例中的「人培、研發」獎勵條文,其效果仍然可以讓總租稅率降低到百分之十五以內,這幾家大企業應該不會有損失。 誠如前述,我們相當遺憾這些論述都沒有相當具體的數據基礎來加以支持,乃至於政策辯論有淪為「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」的狀況,難以發現真相。但是,這種對租房子營運總部獎勵的政策並不是台灣的獨創,新加坡的獎勵方案已經存在了二十年。以新加坡政府之精明,如果這是一項「虧本生意」,則新加坡政府不會讓它存在至今。只要參考人家的規範和作法,就可以快速產生我們自己的版本。但是,我國從十六年前推動「亞太營運中心」迄今,和其他國家比較之下所缺乏的兩大條件一是兩岸直航、二是租稅獎勵,如今完成了一大項,僅餘「租稅優惠」情趣用品的情況下,似乎是在行政院近來鼓吹「庶民經濟」的「公平」氛圍下,將其率爾刪除,這讓多年來的「區域營運中心」或「營運總部」推動即將以這種方式嘎然而止,令人感到不可思議! 對於質疑是否「公平」的回應其實很簡單,只要在條例的三十條中加一句話:「能夠為我國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」,然後經由仔細評估,在施行細則中學習新加坡,由主管機關定下其在台灣支出和雇用人系統傢俱數的「適用門檻」,甚至在本文中規定「適用本條例者不得另外申請其他租稅優惠」就可以消除這種質疑,並提供廠商二者擇一使用的彈性。 易言之,重點不在企業是否為五百大,而是它在台灣有多少的支出和雇用貢獻。但是如果刪除這項條文,其他國際企業將會在各國租稅優惠競爭下,幾乎確定轉往其他國家發展。台灣原來逐步改善的投資環境,在搭配這項優惠之下就可以吸引到的國機車借款際企業的機會,將因為缺乏此項重大優惠而胎死腹中。即使經濟部宣稱還可以申請其他「人培、研發」的租稅優惠,但由於企業總部型態不同,不見得可以適用,加上許多支出需要由政府認定,增加許多不確定性和政府可能不夠清廉而產生的「額外成本」,大型跨國企業(包括本國企業)其實不會偏好這種優惠。 因此,台灣發展「營運總部」的努力極可能在這項決策之下前功盡棄、付諸流房地產水。政府在短暫的「庶民經濟」氛圍下所做出的決定,可能對台灣經濟的長遠前途產生重大不利的影響。本文並不偏向大企業,但認為可以在更完善的規劃之下,讓國內外大企業絡繹前來,並且確定對台灣經濟有顯著的淨貢獻,仍盼政府對此項措施三思而後行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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