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6月13日電 日本共同社13日刊文,解釋了日本《國民投票法》的情況。文章指出,《國民投票法》是一部規定國民投票手續的法律,以決定是否修憲的問題。
  現行法律於2007年獲得通過。法律規定,自日本國會的修憲動議起60~180天內將實施國民投票,無論投票率,只要贊成票超過有效投票總數的半數,修憲將得到批准。
  現行法律提出要求,應讓滿18歲國民擁有投票資格,在附則中把公職選舉法選舉權年齡從“滿20歲”作出下調,但一直未付諸實施。
  日本朝野八黨今年4月就修改法律達成協議,修改後的規定是投票年齡滿20歲,實施四年後下調至滿18歲。
  新《國民投票法》13日上午在參院全體會議上憑藉執政黨和民主黨等多數贊成表決通過,正式成為法律,並將於本月底前頒佈並實施。  (原標題:日本《國民投票法》:規定修憲投票手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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